一個完整的賣點概念,至少要包含三個層次的意思。 第一,它是針對受衆,或者說潛在客戶,或者羣體來講就是市場,針對以上這些人的需要的。
第二,它是考慮到了競爭因素的,也就是你在和你的競爭對手,或者整個市場上的競爭態勢,你的賣點應該具有優勢,這個就是所謂的比較性優勢。 第三,這個賣點必須是你能做到的,不是畫餅,是在你的個人或者組織的能力範圍,或者是通過可行的手段可以得到的能力範圍內。 如果你的產品設計、規劃或者產品本身,具有某個方面,兼顧了以上的幾點,那麼可以將它作爲你的賣點進行重點挖掘,做強做精。 第一點中,相關聯的名詞往往包括,need (需要)和want (想要),你要通過各種方法獲得你的目標羣體的真正需求。如果你發現你的產品並不能符合他們的需要,可能你要換一個市場,或者換一種產品。 第二點中,比較性優勢,最好的做法是差異性,也就是找到你和別人不一樣的地方,比在大家一樣的地方上去鬥強,會更好。不爭,天下莫與之爭,引申出來說的就是這個道理。其實這個屬於Positioning 也就是定位時候要做的。 第三點中,如果你不具備那種能力,但通過學習培訓,併購,聯合等商業操作,如果成本上可以接受,那麼也是可行的。 具有賣點是不是就成功了?不一定。有好東西,和賣出去是兩回事。那裏還有很多推廣營銷的工作要做。賣點也不會永遠成立,因爲競爭對手的學習挺快的,除非你的賣點能有很強的進入屏障,別人進入你的領域導致你的比較性優勢喪失,可能是遲早的事。所以,創新是很難停止的。因爲,卷總是存在的。 多謝閱讀。如果覺得短文內容有點用,不妨分享給大家看看。
微信公衆號 南輝海創 授權發佈。
閲讀更多..